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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青少年時期,有兩個 MJ 都佔據了很大篇幅的記憶,一個是 Michael Jordan,一個是 Michael Jackson。我承認我對 Jordan比較熟,畢竟當時幾乎每天下午都在籃球場度過,而且我完全不會跳舞。

 

但這一篇很不巧的是想要寫 Michael Jackson,好吧,我承認我盲從愛湊熱鬧!

 

從 Michael Jackson過世以後,我想各式各樣的爆料八卦,大家已經都看到煩了也沒興趣了,到底他有沒有整容干我什麼事?孩子是不是他親生的又干大家什麼事?他有沒有吸毒?是不是同性戀?...... I don't care at all. 台灣腦殘的媒體依照慣例,每天如連續劇般強力放送,各式各樣的八卦爆料我都看看聽聽就如耳邊風般消失無蹤,一直到「快閃紀念Michael」的活動,才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從沒參加過任何「快閃」的活動,畢竟那是我已經出社會後才被發明出來的一種新活動,但我一直覺得這是個很有趣的活動。為此我還去查了快閃的定義,以下節錄自維基百科:

快閃族(Flash mob,也叫快閃黨)是一群互不相識的人透過網際網路或手提電話簡訊相約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集合,然後一起做出一些特定的動作(例如拍手掌、叫口號等,一般是不犯法卻很引人注意的動作),又在短時間內若無其事般急速消失。這種行為被稱為「快閃行動」,可視為一種短暫的行為藝術。又有聰明暴民(Smart Mobs)、快閃暴走族聰明行動幫等稱呼。

於是,紀念 Michael Jackson的各式快閃活動就在全世界各地展開了,據說第一個開始的國家是瑞典(瑞典快閃),看完後真的讓人有頭皮發麻的感動,建議大家一定要去看看。而台灣的呢?我特別去網路上看了各個影片,老實說也還不錯,尤其是西門町那一場還蠻有Fu的。不管跳得如何,人夠不夠多,動作夠不夠整齊,很高興台灣也能有這種與世界接軌的流行文化(台灣的Michael Jackson快閃)。當然啦,跳得時候「不要數拍子5678」or 喊「Michael, King of Pop」等口號,還有跳完就迅速變成路人散開才會更好,也才是快閃的精神啦。不過還是要感謝發起的人,看完網路上的教學後,還真有種想在家練習一下的衝動。XD

 

至於某藝人所引起的諸(豬)多批評,我想在你「接受記者訪問」和「問到底要跳哪一首」的同時,就已經不需要多作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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