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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下班後,小弟原本在回家前想先繞去中華路上「媽媽的店」買推車,就在民主路左轉中華路的路口時,對向的一團機車群也要過馬路,原本最外側的那一輛也不知道怎麼騎的,跟著車流慢慢一直往我靠過來,而就在我的車前面時卻忽然左轉打橫,一時反應不及就撞上去了!...

當時車流概況如下:

20110811車禍.jpg  

 

因為他原本是在最外側我並沒有注意到他,過馬路時他又躲在其他車後面一直往內切,快到時才又忽然轉過來(未打方向燈),當我看到時他已經整個橫在我車前了!當時我車正在往前滑,撞到後他車整個卡進我的前保桿下方... 不幸中的大幸是當下我是滑行,若我剛好踩油門一定直接輾過去。

 

我當然立刻停下來想看他人有沒有怎樣?他就說他沒事要我先倒車讓他把摩托車拉起來,當時我真的整個被嚇到了,就往後退一些(錯誤的第一步:破壞第一現場)。之後馬上中華路方向就變綠燈了,左右開始來車,根本把在路中間的我們當成隱形人,當下覺得很危險所以我們就靠到路邊去處理。而他朋友本來就在路邊等他,聚集後一直在旁邊笑,當時我只關心他有沒有受傷等等,他卻比較關心他的飲料掉在地上了... 我一直說要叫警察,對方與他的朋友就一直堅持說不用,後來就互相留了電話車號後就各自離開了(錯誤的第二步:無論如何都應該當場叫警察)。

 

唉... 我當場實在是驚嚇+緊張,做了很多錯誤判斷 ... 實在是沒經驗呀... (但這種事有經驗好嗎?)

 

離開後我還是心神不寧且有點忘了對方車號,於是在下一個路口迴轉過去再看一次,此時他和朋友已經在路邊打鬧起來了(對方是個很年輕的小朋友,看起來大概是高中生或剛上大一吧),再走一段後我決定要去交通隊備案,撥電話請他跟我一起去,他就說他沒空晚點再打電話給我,而之後就失聯了。

 

稍晚我還是自己去交通隊備案了,但警察說備案要兩造雙方都到且當場簽和解書,但對方不來怎麼辦?所以就作個紀錄,警察說這樣事後對方若要來灰至少我沒有肇事逃逸的嫌疑... 這個時代... 明哲保身要緊。

 

我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有拍下一切,唉... 只能說舞告雖..............

   

 

 

後記,記得好多年前,當時和同事們去唱歌,一行人很自然的約在KTV門口,人到的差不多了就先進去開唱了。那時有某個同事會晚到就先撥電話過來,順便請我 們幫她先點歌,印象很深刻她當時要點范范的「到不了」... 然後,過沒多久她又打電話過來:她車子拋錨掛在路上了!... 真的到不了了.....

 

 

那大家有注意到車上廣播當時播的是什麼歌嗎?

對,就是「到不了」...

後來我也真的沒到「媽媽的店」...

 

 

誠心建議,這首歌開車時不要聽... 尤其是七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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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